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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02   字体大小T|T

2022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20号)及学校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结合《兰州大学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通过主题班会、安全讲座、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防信息网络诈骗、防“校园贷”风险、毕业生文明离校等方面的宣传,有效提升师生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为党的二十大献礼。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日至6月30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专题学习活动

(1)实验室技术人员以及参与实验室教学的一线教师参加6月10日-11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举办的“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线上培训班”,并取得学时证明。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0日-11日

具体安排: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huiyi.enetedu.com/syaq)注册报名并完成学习。

(2)学习讨论《安全生产法》和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活动时间:2022年6月6日-30日期间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具体安排:各研究所、实验中心,学工组组织研究生、本科生,办公室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讨论、观看,具体观看状况及时上报学院办公室。

(3)实验室安全讲座、培训。

活动时间:2022年6月下旬

具体安排: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讲座、培训的具体落实。

(4)防信息网络诈骗和“校园贷”风险教育

时间安排:2022年6月全月

具体安排:学工组部署各班团组织以校园网络借贷、校园网络传销、网络安全基本知识、网络安全风险、典型的网络和电信诈骗案件、常用的诈骗手段和防范措施为主要内容,普及防范信息网络诈骗知识和网络诈骗的常用手段和方式,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5)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

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通过思想引导,人文关怀等教育形式,激发学生的爱校情怀,强化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毕业生的自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毕业生实习安全教育管理体系,全面落实与实习单位的实习协议等相关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安全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学院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微信群等宣传载体作用,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

时间安排:2022年6月

具体安排:学院办公室负责宣传内容的制作与发布。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

1.“我是安全吹哨人”

排查各办公室、会议室、公用房等安全问题及隐患,各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排查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并进行针对性整改。

活动时间:2022年6月上旬

具体安排:各研究所、实验中心负责本所办公室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需要学院统一整改的登记上报学院办公室,本月中旬安排全院统一排查,统一整改。

2.实验试剂、药品整理

开展实验室储存的实验试剂、药品的整理工作,检查实验试剂、药品标签是否正确完好,存储容器及环境是否合格安全,存储数量是否适宜,台账是否清晰准确;做好毕业生实验试剂、药品的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

活动时间:2022年6月中旬

具体安排:各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实验室安全员和毕业研究生要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3.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学院领导带队,各实验室教师、安全员全员参与,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的检查要点,对全院实验室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安全大检查。

检查时间:2022年6月中旬

具体安排:学院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

六、工作要求

全院师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实验室安全问题整改相结合,推动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逐级落实安全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要加强工作宣传,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学院安全管理水平,迎接教育部2022年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工作。

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