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阳光治院”专题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1-06-28 字体大小T|T
6月28上午,学院在一楼会议室召开“阳光治院”专题会议,学院党政领导、各研究所所长、工会主席参加了会议。
会上,学院党委书记胡万军传达了王寒松书记、周绪红校长、纪委书记周玲同志在全校干部会议上关于阳光治校工作的讲话精神,简要介绍了第四军医大学开展阳光治校工作经验,并就学院开展“阳光治院”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重点。刘兴荣院长就师资队伍建设、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分配、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评定、学院财务收支等几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今后工作步骤。各研究所所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为切实加强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工作力度,充分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教职工党员的基本权利,会议确定了推进“阳光治院”工作的几条具体措施:1、学院党政领导要统一思想,率先垂范,明确责任,加大执行力度;2、全面履行党政联席会会、党委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代会、工会等各自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它们在推进学院改革发展进程中的独特作用;3、严格坚持“三重一大”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决杜绝党政领导各自为政的做法,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4、凡涉及党员发展、党费收支、干部推荐、选拨与任用等方面必须经党委会商议决定并通报全体党员;5、学术委员会重点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研究生招生、试卷评阅、复试、招生指标分配与调整等工作;6、教学指导委员会重点抓好教学改革方案修订、本科生“质量工程”体系建设;7、学位评定委员会重点做好学生学位授予等事务;8、教代会和工会讨论决定涉及学院改革发展、财务收支、教职工关注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