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管理办法》《兰州大学研究生思政助理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和思政助理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兼职辅导员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在读研究生,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思政助理
1.信仰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良好的服务意识与担当意识。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同等条件下,曾担任思政助理并考核合格者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二、选聘人数
1.兼职辅导员 2人
2.思政助理 1人
三、岗位津贴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按照每月工作量核定;思政助理岗位津贴在学校配套基础上根据工作量核定。
四、工作安排
请有意向的在读研究生于9月1日12:00之前,将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附件1)或研究生思政助理聘任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学院40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ft@lzu.edu.cn。
五、有关说明
按照要求,学院聘任的兼职辅导员和思政助理聘期不得少于1年,请申报学生结合学习科研等实际情况申请。
本次申报招聘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不受学院及学科背景限制,可以跨学院报名。
联系人:孙凡童 联系电话:0931-891500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