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20〕76号)要求和公共卫生学院公共卫生硕士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级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实践通知如下:
1.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实践要求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素质、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求,公共卫生硕士在校期间安排至少6个月的时间到指定的(或校内导师根据课题内容安排的)公共卫生及相关机构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领域的实践训练。
2.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实践内容
公共卫生硕士需掌握公共卫生实践的基本知识和技能,针对我国公共卫生机构、体制、工作范畴、任务职责、管理形式、卫生服务需求等现状及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实际问题展开实践。在接受现场训练的同时,结合公共卫生和人群健康的实际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或公共卫生调查。
3.实践对象
2021级公共卫生硕士。
4.实践工作进度
(1)2021年12月20日-2022年1月5日期间:学生根据校内导师课题安排联系校外指导老师,制定个人实践计划并向学院提交《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
(2)2022年1月5日—1月11日:学院审核同意后,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实践单位、所在学院、校内导师签订《兰州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附件2)。
(3)2022年1月-11月: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个人时间计划进入实践环节。
(4)2022年12月:专业实践结束,研究生向校内外导师提交《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3),经校内外(行业)导师考核后,按“合格”或“不合格”给予专业实践成绩。学生最后提交《兰州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至学院,由学院汇总、整理归档。
五、质量要求
实践结束后,在校内导师和校外(行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2000字以上的现场实践学习报告,经导师和学院专家考评合格后获得实践环节学分(6学分)。
六、组织管理
公共卫生硕士在进行专业实践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制度和相关规定。校内导师、校外(行业)导师及学院应配合实践单位共同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及实习纪律,协同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专业实践附件材料
公共卫生学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