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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通知公告

公共卫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3-22   字体大小T|T

    根据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成立4个线上复试小组,分别负责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复试工作。

    学院成立技术保障小组,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小组,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二、调剂政策

    (一)调剂原则

    1.考生向我校调剂申请,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

    3.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4.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5.考试科目数不一致的,不得调剂。

    6.学科门类要求:不跨学科门类调剂,并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报考学术型有关专业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情况下,可调入公共卫生硕士专业;报考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各专业。

    (二)招生计划

    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请关注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站。

    (三)调剂需求专业

    1.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2)

    2.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100404)

    3.卫生毒理学(100405)

    4.公共卫生硕士(105300)

    (四)调剂优惠政策及程序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与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全面考察、科学选拔、注重能力、身心健康;

    (三)以人为本、严格规范、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四、复试对象

    所有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及符合我院调剂要求并已确认参加复试调剂的考生(具体以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为准)。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志愿于2022年3月25日下午18:00前向学院提出调剂申请,填写《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上线考生调剂公共卫生硕士申请书》(附件1),经本人签字拍照或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gwsxy@lzu.edu.cn,直接参加公共卫生专业的复试。

    (二)参加学术型各专业复试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根据下达的招生指标依次录取。

    (三)第一志愿报考公共卫生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参加复试和录取。

    (四)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公共卫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组成,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使用“钉钉”。

    (一)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1.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综合面试总成绩的20%。学院将设置听力测试环节和口语测试环节,由专家进行提问和交流。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综合面试总成绩8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预防医学》和《卫生统计学》面试环节。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复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3月26-27日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材料,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学位证扫描件。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民族成份证明和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

    备注: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对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6.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9.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考生按照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顺序,将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等整合成为1个PDF扫描件,在3月26日中午12: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邮箱ggwsxy@lzu.edu.cn,统一命名方式为“资格审查-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

    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以上有关证件、证明不全的资格审核不合格,不准参加复试。

    七、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3月31日全天,如有变化,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二)复试前工作流程

    1.学院在复试前3天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包括复试形式)及学院联系方式。

    2.学院对参加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联系材料提交不全的考生补充材料。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3月28日前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附件4),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前学院通过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对各复试小组成员和考生开展宣传和培训,规范面试流程和要求。

    5.学院提前2天公布考生分组与面试顺序。复试组秘书组织复试考生进行考前培训,对考生逐一进行现场或线上身份验证、“钉钉”平台使用培训,组织设备调试、讲解线上面试流程、注意事项、设备使用方法,具体细节详见后续通知。

    6.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信息,公布调剂考生名单后,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缴纳复试考试费,以免影响复试。

    7.考生着正装参加复试面试。

    (三)复试流程

    1.复试考生身份核验

    2.复试安排

    (1)面试:分为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学院提前准备面试题库,由考生自行抽题后作答,面试小组成员可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提问。

    面试时间:以小组分组安排顺序为准,

    面试平台:“钉钉”平台。

    面试安排:共分为4组,每组安排不少于5名专业面试评审老师。

    面试流程:

    ①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学院按照统一时间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工作人员逐一筛查复试考生在线状态,提醒考生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联系未进入网络的考生,落实原因,酌情处置。

    ②面试时考生身份验证: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进行自我介绍,并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③面试开始后由复试组秘书首先指导考生在题库中抽取一道专业试题进行回答(已抽取题目作废),复试组成员提问,进行专业面试。随后,复试组成员进行专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④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安排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

    ⑤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⑥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⑦复试专家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填写《兰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由面试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学院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做好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

    (2)面试注意事项

    ①考生进行视频面试时采用“双机位”(附件5),必须在单独空间全程独自进行。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每次仅允许1名考生进入复试软件系统参加视频面试,学院纪委及招生领导小组成员随机进入会议室抽查,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

    ②考试面试过程中视频面试工具应置于前部,使摄像头能覆盖全身范围,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要确保视频画面中个人五官无遮挡,身份证、准考证上所有信息无遮挡,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饰,面试不得使用耳机。如后期审核发现录取与面试人员不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③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④了方便联系各位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同学,请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及通过审核且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于3月25日前加入QQ群:618973947。加群必须备注自己的真实姓名,否则不予通过,进群后修改备注为:姓名+联系方式。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5%+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45%

    (六)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七)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九)录取通知书

拟定于6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十)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学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复试前学院会公布招生导师联系信息,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十一)资格复查

    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 https://sph.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5008

    电子邮箱:sunft@lzu.edu.cn

    联 系 人:孙老师

    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勤博楼4007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474

    电子邮箱:wfy@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附件1-5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