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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通知公告

【推荐免试】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9   字体大小T|T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公共卫生学院2024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建立科学评价导向,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引导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方面的考查,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组长由党委书记、学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委员、教师代表。

组 长:胡万军 王俊玲

成 员:胡晓斌 王芬宇(纪检委员) 罗斌 刘文铎 丁国武 李成云 裴泓波 张格祥 张莹 苏 莉 李昕

(二)成立审核评议小组

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

三、名额分配条件

纳入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免费医学定向生),一贯学业表现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满足以下条件者,具有申请资格:

(一)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和不良学风记录。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级前50%(含)的学生具有申请普通计划的资格。

2、在本科就读期间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含导师第一作者、学生本人第二作者;或学生本人为通讯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班级前三年(五年制的为前四年)综合测评前80%(含);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且班级前三年综合测评前80%(含);

(三)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不含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西藏自治区按照少数民族控制分数线投档、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录取的学生。

四、普通计划工作程序

按照“综合测评入围,总成绩确定排名”的方式进行推荐。

1、总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加权组成,学业成绩与综合评价得分均为百分制,权重之和为1,其中学业成绩在总成绩的权重为70%,综合评价权重为30%。综合评价包括综合素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外语运用能力、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创新及培养潜质等指标(同一指标中有多项得分时不累加,只计最高分,见表1)。

表1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

占比

综合素质

25%

科研成果

10%

竞赛获奖

10%

科研训练及研究能力

15%

外语运用能力

10%

志愿服务经历

5%

国际组织实习经历

5%

创新及培养潜质

20%

2、学生本人于9月20日前须向学院提交《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科研训练情况及研究能力、创新及培养潜质、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支撑材料。学院成立两个审核评议小组(每个小组5人)分别对学生情况进行评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学业成绩*70%+综合评价30%。参加答辩的同学需准备8分钟的PPT,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业成绩情况(含四六级)、学术科研情况、社会实践情况、未来学习工作规划等。

3、依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推免名单,在学院布告栏进行张榜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需提供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合格证书和成绩单打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具有(拟)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学院填写《兰州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名单汇总表》,于9月24日前向学校上报本院推免生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

五、推免服务系统说明

(一)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教务处在推荐阶段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以及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二)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须于9月28日后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

六、其他

1.严禁学生在推免工作中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涉嫌学术论文、竞赛获奖等弄虚作假者,若发现类似情况经查实的,当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惩处。

2.所有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过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3.凡获得学院推免资格的学生,均须如约读研,不能造成名额作废。

4.联系电话:8915008

监督电话:8915635、8912474

本细则由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