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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通知公告

公共卫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1   字体大小T|T

    根据兰州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公共卫生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对考生专业基础和素养、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技术保障、纪律检查监督工作等,由学校相关部门配合学院和纪律检查小组等具体负责实施。

    招生计划:在复试前面向考生公布,请关注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站。

    二、复试与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全面考察、科学选拔、注重能力、身心健康;

    (三)以人为本、严格规范、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公共卫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复试由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复试笔试科目:预防医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二)面试

    面试包括: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1.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学院将设置听力和口语测试环节,由专家进行提问和交流。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80%,采取参与式讨论、无主题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考生准备个人自述3分钟,包括个人学习情况、实践活动与获奖、学术成果、特长爱好、对报考专业的科研了解情况等。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预防医学》和《卫生统计学》面试环节。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在报到时提交《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四、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

    (调剂考生复试安排事宜待一志愿考核录取结束后通知) 

    1.一志愿复试考生报到时间

    4月1日上午8:30-11:00

    2.报到地点

    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东区4008。

    (二)复试材料提交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个月之内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应届生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位证》)。

    注:《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审核后会留存原件,其他材料查验原件。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考生,在材料提交时须提供其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6.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8.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生计划等补充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证明不全的资格审核不合格,不予参加复试;不经现场确认报到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2日

    (二)复试地点: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勤博楼东侧公共卫生学院

    (三)复试细则

    1.复试费用。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复试前两天完成缴纳复试考试费10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二维码见附件),支付时务必正确选择复试学院和填写考生编码。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拟复试名单公布后即可缴费。

    2.复试期间考生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3.考生着正装参加复试面试。

                        表1  复试安排进度表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2025年4月1日(星期二)

8:30—11:30

1.报到和资格审查

2.确认缴费

3.思政考核

勤博楼4008(资格审查)4001、4004

14:30—16:30

笔试

杏林楼A九教

2025年4月2日(星期三)

7:30—8:00

候考

勤博楼二楼报告厅

8:00—12:00

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勤博楼东侧4008、4010

13:30—18:00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笔试成绩×20%+复试成绩×30%。

    (六)录取

    根据总成绩排名,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独立排序。

    出现以下情况将不予录取:

    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跨专业录取。

    注: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七)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八)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九)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学院招生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十)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s://sph.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5008

    电子邮箱:ggwsxy@lzu.edu.cn

    联 系 人:孙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勤博楼4007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5106

    电子邮箱:meh@lzu.edu.cn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3:复试费用支付二维码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