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学生工作>学生园地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公共卫生学院勤工助学岗位公开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7   字体大小T|T

各班级:

根据《兰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公共卫生学院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公开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公共卫生学院全体本科生。

二、招聘原则

1.下列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1)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单亲家庭子女以及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2)因自然灾害或家庭变故造成的临时困难学生。

(3)符合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安排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1)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2)本学年内出现学业预警,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

(3)曾因工作不认真,用工单位考核为不合格予以辞退的。

(4)曾申请到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

(5)违反《兰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其他有关规定的。

三、岗位设置

榆中校区行政助理:4;

医学校区党务助理:3;

医学校区行政助理:6;

医学校区就业助理:1。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录用阶段

1.9月7日-9日,学院学工组发布《兰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见附件1),请同学们仔细阅读《兰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见附件2)。

2 .医学校区有意向申请同学请于9月10日上午12:00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勤博楼4007办公室张老师处。

3.学院将于9月13-14日组织医学校区同学面试,面试合格予以录用。

4.榆中校区同学转专业结束后,将纸质版申请表交至25#办公楼405办公室,详细时间以后期通知为准。

第二阶段:培训上岗阶段

学院根据工作岗位安排对所聘学生进行岗前培训。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聘用关系自录用公示发布起生效,之前各用工单位与学生的聘用关系自动终止。

2.应聘学生如有疑问请与各年级辅导员联系。

 

附件1:兰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上岗申请表

附件2:兰州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