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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班主任工作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22-01-07   字体大小T|T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充分调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切实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更好地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管理,进一步推动班主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兰州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班主任的选聘

    班主任的选聘,采取自愿申请、学工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通过,申请人原则上为我院在岗专业教师。选聘工作一般在每年6月进行,聘期为4或5年,由学院颁发班主任聘书。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马列主义理论素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二)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和宣传教育能力。

    (三)有一定的心理学、教育学理论修养,对学生心理特征、价值取向、行为偏好有一定的分析认识水平。

    (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热爱学生工作,关心爱护学生。

    第二条  班主任的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其工作内容和职责主要包括:

    (一)班干部的选拔与培养。参与指导班级民主推荐选拔班干部、组建班委,共同负责班级事务。

    (二)班风和学风建设。引导学生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形成良好的班风;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重视独立思考能力的锻炼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学业指导。熟悉所带班级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培养目标,针对专业特点制定明确的学业指导计划。做好每学期成绩分析、学期总结、学习经验交流等工作。

    (四)班级事务管理。指导班委制订本班工作计划并有效开展工作,对班级工作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于学期末进行总结。参与班级综合测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奖评优、贷款资助等工作。

    (五)关心班级,关爱学生。每月至少抽查课堂情况一次,深入学生宿舍1次。每学期召开班会、开设学习沙龙或专业讲座不少于2次。按照学院安排,每学期在榆中校区值班不少于2天。积极参加以班级为单位的各项活动,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压力大、个性突出、心理问题突出、少数民族等学生群体加以分类教育引导和帮助。

    第三条  班主任管理和考核

    (一)管理

    班主任管理实行学院领导班子联系制,由院学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具体办法如下:

    1.班主任作为学院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班主任应积极参加学院安排的学生工作交流和研讨,沟通教育管理经验,每年度完成工作总结一篇,在述职考核前提交。

    2.所有工作做到有记录,每月向联系院领导汇报一次工作。

    3.每学期召开2次班主任例会,学院班子成员列席。

    4.班主任因病、因事、因公出差六个月内,不能继续履行班主任职责时,需向学院说明原因并提交辞职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离岗。

    (二)考核

班主任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于每年12月份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1.班主任考核分为三个部分:班主任自评、学生评议、年度工作述职答辩。班主任自评占20%,学生评议占50%,工作述职占30%。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个人自评:根据召开班会、班委会,参加班级活动、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沟通交流、学业指导,以及推动班级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等。该部分占年度考评总分的20%。

    学生评议:本班学生无记名打分求加权平均分,缺少一名同学参与评议,扣除0.1分。该部分占年度考评总分的50%。

    述职答辩:考核班级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及完成情况,班主任召开班会、班委会、参加班级活动、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沟通交流以及学业指导等情况。该部分占年度考评总分的30%,根据答辩委员会打分计算。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综合评定分数前两名,且学生评议分数在85分以上者为优秀,考核优秀者推荐参与全校优秀班主任评选;考核综合评定分数位列后10%,且学生评议分数、述职考核部分分数两项都达不到60分者,为不考核合格,其余情况视为考核合格。

    2.对考核合格的班主任,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工作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学院将取消其班主任工作绩效工资,并解聘其班主任岗位。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和考核结果将作为评聘高一级职称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公共卫生学院。

 

表1:公共卫生学院班主任工作自评表

表2:公共卫生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评议表

表3:公共卫生学院班主任工作述职打分表